我倆是奇怪的人。
剛說結婚,打算只註冊,不拍婚照,不穿婚紗,不設婚宴,幸家人都沒有異議。
我更是那種覺得即興穿牛仔褲去註冊仲型的人,可惜婚姻註冊處不許我這樣即興,要三個月內預約註冊。
最後,與他也有共識,起碼著條靚裙去簽紙。那就是說,要物色美裙子了。這倒不是苦差,嘻嘻。
雖然不會和其他新人一樣事事做足,但還是有去婚嫁網站看過。看著看著,又發現註冊時都應拿個美麗花球;這麼一來一直對花藝的興趣又被挑起,計劃親手弄自己的花球。化妝呢,雖然不需要人家那種濃豔的新娘妝,但還是要略有準備;髮型,隨意把長髮散在肩上吧。
後來他又說結婚照還是要拍一次,不過不擺酒,隨時拍後補也行,所以又沒準備了。
婚戒,因他買求婚戒指時得到現金優惠券,用它來買也足夠。
渡蜜月,沒討論過。。。其實我覺得結了婚的話隨時也可去,不一定要新婚去。可能有些人有婚假才要一併完成這吧,我們並不需要。
我倆是幸運的,既不享受俗世的鋪張禮節,也不介意人家對我們甚麼都不做的詫異眼光。錢,只花在自己看重的項目上。
話說回來,如要做足,籌備婚宴、請帖、佈置、租衫、找兄弟姊妹、整天流程、回禮禮物……這些,我應該會悔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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